一是成立由街道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监管领导小组,下设由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办公室,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提高
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是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掌握其思想动向和活动情况,真正做到社区矫正工作有人管有人帮,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不定期地与矫正对象进行电话联系,鼓励他们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力争早日回归社会。
2015-10-12 12: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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