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9月7日上午,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六村堡食品药监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陕西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本次学习重点对该《办法》的实施细则进行解读,通过分析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8.13”农村家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进一步明晰和强化了各个环节的责任。一是监管所要切实做好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登记、技术指导工作,加强乡村厨师登记备案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二是食品安全协管员在获得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信息后,应及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与聚餐举办者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三是乡村厨师应按时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四是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应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聚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