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办案安全制度。进一步完善办案制度,促进办案程序规范化、监督管理科学化、落实责任明晰化,不断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相应纪律、安全等制度上墙,确保办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
二是正确把握加大办案力度和加强安全文明办案的关系。在办案过程中,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以不断提高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为抓手,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同时注重办案安全,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三是明确主办案件责任人。严格落实案件查办包案制度,包案领导和主办人对案件的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和移送审理全程负责。对案件调查中出现的责任事故、办案人员出现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包案领导和主办人责任。
四是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加强对办案队伍的培训,着力解决安全办案工作方式方法、业务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办案安全警示教育,使办案人员时刻保持清醒,紧绷安全弦,增强依法执纪、安全办案的自觉性和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