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7日早8点50分左右,我中心财务主管陈芳同志在正常巡视收费室工作时,发现收费窗口台面上有一个黑色钱包,即联系办公室。经多人查验,发现钱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及人民币429元。随即发动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寻找失主,9点05分左右,联系上失主确认无误后,将捡到的钱物交还失主。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体现。陈芳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中心员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她用自己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展现了我中心员工优秀的个人品质,为中心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2015-08-24 11:0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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