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夏季高温环境、药品易变质的特点,为确保高温季节药品质量,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夏季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对营业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应符合GSP要求。营业场所应当具有相应设施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药品受室外高温环境的影响。温度调控设施应当与营业场所规模相适应,能够达到药品储存的温度要求。
二是加强对药品应按剂型、储存要求分类陈列。重点检查需阴凉、冷藏保存的药品是否按规定条件存放于阴凉柜或冷藏柜,需避光保存的药品是否采取了避光措施。
三是加强对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养护。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满足中药材、中药饮片阴凉保存的要求。应当定期清斗,防止饮片生虫、发霉、变质。对于不能放置于斗柜的饮片,应当合理储存,并定期进行养护。
四是加强对冷藏药品的验收。企业应当对冷藏药品的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温度记录不全、运输时间超出约定时限、未采用规定的冷藏设施运输的药品应当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