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区财政局以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为抓手,继续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先后制定并印发了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莲湖区2015-2016年区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及《西安市莲湖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强化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全力做好莲湖区政府采购各项工作。
截止6月底,共完成采购业务253项,实际采购金额2375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78万元,节约率6.97%,确保了莲湖区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使用效益,同时也进一步维护了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