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继2014年在小金等5个街办试点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2015年在全区范围内已全面启动。
6月29日上午,临潼区政府在区民政局召开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会议,区民政局、财政局、政府金融办、永安保险公司临潼营业部、各街办分管领导及民政科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民政局副局长康普臣就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作了安排,永安保险公司临潼营业部余百峰经理就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学习培训,民政局局长张峰、金融办副主任刘有权分别就如何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进行了强调。
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结合建立新时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救灾保障机制,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综合抗灾能力,切实帮助农村受灾群众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坚持“低保额、低保费、广覆盖”的原则,采取农民自愿参保、政府补贴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方式,政府对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给予适当补贴。以户为单位,一般家庭年缴保费20元,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由省、市、区财政分别给予每户补贴农房保险费5元,每户自行承担保费5元。从投保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每户最高保额为1.5万元。这一惠民政策的实施,将有力地增强全区广大农村群众的综合抗灾能力,保障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确保投保农村居民真正得到实惠。
(民政局温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