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碑林区人民政府授予市民姚伟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并对其在危机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行为给予表扬。
今年1月14日,姚伟在体育场北路西段停车时,听到附近有女子呼喊手机被抢的求救声,他赶紧调转车头,沿着犯罪嫌疑人的逃窜方向追赶。一路追至朱雀路丁字路口时,遇上了红灯。
此时,小伙犯罪嫌疑人已经站在丁字路口挡出租车。姚伟担心犯罪嫌疑人跑了,就把车停在路边,跳下车追。看见姚伟下车,犯罪嫌疑人立刻跑到马路对面,拦住一个摩的,准备离开。姚伟横穿过马路,冲着摩的司机大声,“不能拉他走。”犯罪嫌疑人跳下摩的,拼命跑。姚伟追上去,将他死死摁在地上。
此时,接到报警的长安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在姚伟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为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推动“平安碑林、法治碑林”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鼓励人们群众同实施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碑林区决定授予姚伟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在全区通报表彰。(记者 邓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