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近几年来,国家卫计委先后启动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新家庭计划——家庭活动发展建设”项目。这些活动的开展旨在通过宣传倡导,科学培训,增添家庭综合发展能力,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个到位 丰富“新家庭计划”项目内涵
2014年,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街道青二社区被确定为“新家庭计划”试点的单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莲湖区高度重视,将创建任务纳入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书,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和优势,切实增强项目工作合力。坚持“三个到位”,不断丰富“新家庭计划”项目内涵,初步形成正常运转的培训机制,有力地促进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宣传到位。为让“新家庭计划”项目深入人心,莲湖区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在青二社区内展开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的系列宣传服务活动,针对项目专门制作了展板、宣传折页,印制了“新家庭报”,购置小礼品等,为活动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项目实施以来,分别在北大街及莲湖公园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折页1000余份,《百姓健康》杂志150余份,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除此之外,通过召开青二社区家委会主任及中心户长会议,制作社区黑板报、宣传栏,建立QQ群等措施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新家庭计划”项目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培训到位。结合实际,以计划生育人口信息管理平台为基础,以中心户长为骨干,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项目顺利展开。由青年路街道计生办牵头,街道综治、民政、城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部门配合,按照“逐人、逐户、逐层、逐楼”的原则,集中开展入户调查登记和入户宣传工作,摸排共计8000人次,建立了详细的人口分布档案和人口分布定位图,摸清了社区的人口状况和不同家庭的不同需求。通过摸底,在青二社区组建了家庭照护小组、健康关爱小组、家庭礼仪小组、心理咨询小组、计生家庭小组、流动人口小组等六个特色小组,按照国家项目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制定详细的授课计划,每月至少举办一次活动,从家庭保健、养老照护、家庭礼仪和科学育儿等方面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相应的培训及活动。
服务到位。一是开展家庭健康调查,建立健康档案。从2014年8月开始,青二社区协同青年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师团队,利用业余时间,30余次深入院落走入居民家中,宣传新家庭计划项目的意义,动员居民积极参与,并对新家庭成员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为每户每人建立健康档案。二是开展个性化的健康服务。组建家庭照护小组,通过为老年人举办老年人慢性病的预防知识和常见病的干预手段知识讲座,让他们掌握科学的防治措施。去年8月在止园饭店开展了“陕西地区人群饮食运动——合理饮食健康之路”的讲座活动,针对老年人群的多发、高发病症(如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逐一讲解,提高了家庭成员居家照护老年人的能力;组建健康关爱小组,举办了“珍惜生命、关爱健康”讲座,使广大居民通过学习,提高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三是针对社区不同人群开展有特色的服务活动。在社区成立了计生家庭小组,通过在日常生活中的关心和帮扶,对辖区的育龄妇女,组织免费“三查”和免费体检;由莲湖区计生局心理咨询中心牵头成立了心理咨询小组,针对社区各类人群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和调整,开展各类心理咨询、辅导、讲座等;家庭礼仪小组自制并发放“日行一善”的小读本,强化了辖区居民的礼仪意识和知识,目前活动内容已涉及了健康救护、养老照护、科学育儿、法律知识、家庭礼仪、家庭文化等多方面,共计开展活动12期,受培训人数已达1000余人。
四项举措 助推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发展
2013年,我市被国家卫计委确定为创建幸福家庭试点城市。两年以来,试点工作在我市取得了积极有效的成果。今年3月,西安市人口计生委召开全市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推进会,通过总结交流经验,分解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在我市全面开展。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做好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莲湖区将在“新家庭计划”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入手,助推全区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发展。一是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任务。严格按照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确保幸福家庭创建责任层层落实,活动有序开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宣传方式,把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贯穿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过程,在全社区营造关怀计划生育家庭的浓厚氛围和社会环境,形成舆论先行、组织有序、上下协作、群众积极参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良好局面;三是切实加强对幸福家庭创建的工作指导,紧密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在保证完成各项人口计生目标任务的同时,围绕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强群众自治等惠及民生工作方面进行有益探索,摸索适合城区实际状况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社区卫生中心的作用,利用计生网络和阵地开展工作,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引导群众建设健康、文明、富裕、和谐的幸福家庭;三是把幸福家庭创建工作与提供优质服务相结合,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等工作,继续开展关心关爱特殊家庭工作,积极解决这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生活面临的困难,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普及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和优生优育工作。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切实提高家庭幸福指数,促进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心情愉悦,不断增强群众的生活幸福感和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