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融资、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新城分局从加强人员培训、优化业务流程、缩短登记时间等方面入手,在组织动产抵押登记办理人员系统学习《物权法》、《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省工商局专题培训,并针对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公示录入过程中遇到的企业提供资料不清楚、软件录入流程理解不透彻等问题及时咨询上级机关,大大提高了登记和服务水平。2014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纳入社会公示范畴以来,该局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8起,主债权金额为7914.556万元。其中,抵押登记6起,主债权金额为1114.556万元;注销登记2起,主债权金额为6800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准确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