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环境卫生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贯彻落实“国际级景区、五星级服务”的理念,新市街办围绕辖区干道进行了重点整治。
4月15日下午3时许,城管执法队员在巡逻至新庄十字东100米路南处,发现一处商户在干道绿化柳树上非法悬挂广告牌,此行为不仅破坏了绿化树木,而且对辖区市容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后,联系上该商户之后,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同时责令其立即对私钉乱挂的广告牌进行了拆除。
根据《陕西省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在城市绿地内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以及攀、折、钉、拴树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