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碑林区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区安委会办公室向各街办、各有关部门和参会企业下发了《关于印发碑林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这是继2014年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工作的意见》后又一新的举措,从制度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要求。
《制度》紧密结合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主要解决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什么、怎么做、不做怎么办的问题,为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制度》的下发实施,对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度》要求各街办或区级相关部门就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对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告知,随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就保证本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等事项,向当地街办或区级相关部门作出承诺。同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将承诺事项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自觉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对承诺事项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照《安全生产法》追究法律责任。全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活动将按照三级网格生产经营单位分批次开展,并于今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