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周至县教育局结合学校实际,联合多个职能部门对全县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了集中整治。
2014年,周至县政府召集教育、交通、交警、安监四部门,通过了《周至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集中检查整治方案》,对全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工作作了周密安排部署,要求今年3月1日起,全县所有非标准校车必须全部停运,严禁继续接送学生。根据《整治方案》要求,将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18日—2015年2月28日)为过渡阶段,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对全县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排查登记,摸清底子,掌握情况;二是县教育局统一制作并向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下发过渡期接送学生车辆标志牌,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情况进行规范;三是集中检查整治,去年12月18日至今年1月18日,由教育(2人)、交警(5人)、交通(5人)、安监(2人)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专项工作组,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整治,过渡期坚决禁止超员超速现象;四是自购标准校车,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各自情况,自购标准校车,并在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注册登记。
第二阶段(2015年3月1日至4月底)为复查阶段,主要任务是四部门联合检查组不定期抽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深入相关学校、幼儿园检查等,巩固接送学生车辆检查整治成果,同时,县教育局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纳入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年检,对于接送学生车辆不达标的学校、幼儿园年审一律不得通过,确其严格遵守《整治方案》要求,规范接送学生行为。
截止1月19日,四部门专项工作组在全县18个乡镇主要路口设卡随机检查,共查扣违规车辆2辆,查扣证照8辆,纠违27辆。同时,多次深入相关学校、幼儿园,查看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对校(园)长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督促其转变观念。通过第一阶段的集中检查整治,校(园)长的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对车辆驾驶人员及跟车监护教师的配备较为重视,为所用车辆及车上人员购买了保险,接送学生车辆运营行为进一步规范。
目前,周至县共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102所,较整治前减少23所;现共有接送学生车辆116辆,其中标准校车106辆,非标准校车10辆,较整治前标准校车增加94辆,非标准车辆减少16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