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冯晓瑞)
昨日为首个国家宪法日,碑林区法院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具有法制教育意义的,刘某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以案说法,将依法治国的精神传达给旁听案件审理的社区群众代表以及驻地高校师生,并向旁听者赠送“法在身边”系列普法漫画书籍。
昨日在庭审现场,今年刚刚28岁,正值壮年的刘某站在了被告席上,据了解,刘某是四川成都人,公诉机关指控其2014年5月6日,公安民警在西安市和平门外某酒店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当场从其携带的黑色背包内查获冰毒3包,共净重70.84克,同时还发现手枪一支以及子弹4发,经鉴定,所查获手枪属于枪支。对于公诉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刘某均供认不讳。在逮捕后,刘某的认罪态度也非常端正,数罪并罚,当庭判处其8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罚款5万元。
“家里不仅有妻儿,还有老人,本应该努力奋斗,成为家里的顶梁柱,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的确令人惋惜,也给人许多警示。”庭审结束后,来自西安理工大学的旁听学生不禁发出了自己的感慨,而对于学生们的反映,碑林区法院研究室主任翟全军说道:“选择这个案件就是因为它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同时也比较典型,法院希望通过这个案件的公开审理,趁着首个国家宪法日的时机,将法制精神传达给旁听的群众和学生,进而将依法治国的理念不断传达给社会。”(2014年12月5日《西安日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