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采取宣传与监督检查的方式,切实保证了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一是制作了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包含“正确认识和合理使用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国家管理要求、消费者购买应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公告,要求辖区眼镜店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提醒消费者,起到了科普知识宣传和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我局从11月17日开始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法定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和购销记录是否健全真实和可追溯;是否销售过期、淘汰、伪劣假冒产品等五个方面开展检查,填写《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表》。共检查眼镜经营企业9家,张贴宣传公告9张,对存在购进记录内容不全的3家企业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