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11月10日,临潼区北田食品药品监管所出动执法车辆2台次,执法人员 10人次,对辖区4家药店开展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局年度考核重点,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了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相关证照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按规定悬挂在药店显著位置,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及经营范围是否发生变更,是否按要求到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手续,各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驻店药师是否在职在岗,员工档案是否建立健全,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供货方资质,进货票据,与供货单位签订的协议等是否在有效期内,药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分类规范摆放,有无符合规定的专用标识语和警示语,是否销售劣药、假药,是否严格按要求销售处方药,是否按规定处置过期失效药品、退回药品。
从检查情况来看,辖区药店基本能够按照规定经营,但也存在驻店药师不在职在岗、药品分类摆放不规范、部分供货方资质过期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购买药品时一定要到正规药店,并且看清标识,切勿“病急乱投医”。 同时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29—83429618举报违法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