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碑林区总工会、碑林区司法局联合建立的“碑林区工会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碑林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10名调委会调解员获得了由碑林区总工会颁发的聘书。
“碑林区工会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碑林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工作职能与调解内容,为职工合理诉求搭建的新平台。该“调委会”不仅对职工劳动争议进行调解,还将职工邻里之间纠纷、婚姻纠纷、家庭财产纠纷等纳入调解范围,从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稳定职工队伍畅通了渠道。“调委会”的成立,既是工会组织在践行群众路线活动中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标志着碑林区职工维权组织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层次。(2014年10月13日《西安日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