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执法业务素质,提高建筑管理工作中法律法规的运用水平,结合具体管理工作职能,区建管处在单位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活动。
9月26日,针对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职能,副局长刘玉萍带领建管处全体执法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74号令《风景名胜区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和学习,深入掌握相关管理权限和执法依据,为下一步扎实开展风景区建设执法管理工作奠定基础。9月28日,建管处主任王军武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对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主要运用的《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解析,并依据法律法规对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解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
目前已将《西安市临潼区城乡违法建设整治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发至每个干部职工手中,定期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领进行认真学习,形成长期学习、自我学习的长效机制,切实为单位各项执法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