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庆假期即将到来,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有效防范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蓝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食品药监局、工商局、水务局、农业局、公安局于9月25日开展国庆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副县长孙崇博在成员单位的陪同下,检查了蓝田县新农贸市场、蓝田独秀小吃城、蓝田客都超市向阳路店、蓝田县食品公司生猪屠宰点、八一食品厂等五家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以及餐饮消费单位。重点检查了食用油、糕点、乳制品、肉制品、儿童食品等消费者节日期间常用的食品。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及措施基本得到执行,都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较好地执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市场准入制度。
检查结束后,孙县长对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成员单位领导提出了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要认真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节日食品安全监管和督查,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酒店消费时,要索取发票等凭证,包装食品要注意保质期,不到无证无照的摊点购买食品,一旦发现有制售伪劣食品现象,可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