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红旗街道城市文明程度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红旗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活动内容、区域、措施等要求,将重点工作逐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长、责任干部。二是充分发动各村(社区)、辖区各文明单位,通过以会代训、制作展板、悬挂宣传画、发放宣传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在辖区企业、学校、车站、市场、商户等广泛宣传“十不”行为规范,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城市文明程度提升行动”,提升辖区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三是坚持长远规划,逐村(社区)、单位设置标准,研究方案。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加大投入,加大力度治堵、治脏、治乱、治差,改善提升地区整体面貌。四是建立健全创文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将创文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办的年度考核。对完成创建目标任务较好的单位和负责人,给予表彰;对创建工作中出现失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及负责人,要严厉处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