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纪委精神和市纪委安排部署,高陵县在鹿苑街办辖区南新社区、鹿祥社区等四个社区通过居民代表选举,成立了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至此全县4个城镇社区全部建立了居民监督委员会。
这四个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均设主任1人、委员2人,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监督社区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反映社区干部、党员违纪违法问题,支持配合并监督居民委员会正确履职,定期对社区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居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街道纪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反馈情况、提出建议,维护群众的权益和基层稳定,将专门“盯人、盯事、盯钱”。据南新社区负责人说,以前社区财务、居务也公开,但因为缺少专人监督,往往是把公开等同于结果公示,老百姓不感兴趣。自社区成立居监会以后,他们将把监督贯穿于社区工作的始终,全程监督并记录,每月都审核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