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县财政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专题对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进行了原原本本的学习。
会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为确保各级党委切实履行总揽协调、全面主抓、推动落实的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议强调,财政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遵循“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切实按照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一要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意识;二要强化政治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四要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五要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源头防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