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个别经营户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情况,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自7月2日起,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进口预包装食品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一查进口食品相对应的报关手续、检验检疫证明,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二查经营者进货票据及销售票据、经营者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三查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中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信息的表述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了进口食品经营户20余家,责令整改5家,对1家不能提供食品报关手续、检验检疫证明,食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及中文说明书的经营户进行了立案调查。此次专项行动,有力的规范了辖区进口食品经营环境,加强了经营者对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认识,有效地排除了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