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湖区被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陕法治发[2014]5号)。
自2011年“六五”普法开展以来,莲湖区紧紧围绕提高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全面落实“六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实施“法律七进”。板块式普法责任制普遍建立,在全区广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领导干部、行政执法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和法律方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大幅下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效明显。全区普遍推行了政务公开、社区管理公开,建成了一批法治示范学校、民主法治示范单位,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公民守法环境初步形成。在全区建立起覆盖诉讼、治安、医疗、教育、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物业管理、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完善了法律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构架。建立了以标准化执法为核心的城市管理模式,城管重点执法项目公证全程参与的监督机制,有效破解了城管执法主体、处罚、送达等行政执法难题,建立了依法规范的城市综合管理新机制。一大批具有莲湖特色的法治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素养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2013年,莲湖区“六五”普法工作得到了市委检查组的高度肯定,并被推荐作为西安市的示范点迎接了省委的检查。
莲湖区将以这次表彰为契机,再接再厉,为建设“实力莲湖、品质莲湖、幸福莲湖”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