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管理,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利用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4月10日,环保分局、农林局联合组织召开了阎良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环保分局、区农林局主管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各镇街环保专干及全区所有规模养殖企业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环保分局副局长李刚全面解读了国务院颁发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及阎良区的贯彻实施意见,同时对当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区农林局副局长陈良龙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技术提出了工作要求,强调要加强环保和农业两部门的配合,共同抓好全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畜禽养殖户要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必须切实承担治理的义务,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做到五同步:养殖场区布局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同步、养殖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同步、养殖设施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同步、生产水平提高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同步、污染治理措施和养殖档案记录同步。二是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明确本辖区、本部门工作目标和治理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并抓好督促落实,积极推动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三是农业、环保部门要强化督查,采取定期联合检查、专项督办和日常性监督等方式,加大对畜禽养殖企业开展污染治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注重扶持引导,积极向上级对口部门包装申报项目,争取各类资金,解决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物治理的资金短缺问题,提高养殖户开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本次会议使参会企业充分认识到开展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推动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促使阎良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