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中路食药监所自成立以来,认真践行群众路线,采取“三个坚持”的做法,积极处理群众食品类投诉,维护群众权益,目前已处理各类食品投诉12起,群众满意率100%。
一是坚持群众权益无小事的原则。对群众投诉的食品问题,凡属于本所职能范围内的,无论大小均一视同仁,积极处理。二是坚持第一时间处理的原则。接到群众投诉后,不论是否处于节假日或周末,执法人员都将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处理事发案件,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三是坚持在合理范围内向群众权益倾斜的原则。在接到群众投诉销售经营商,手中无书面证据时,执法人员积极与销售经营商进行调解,使群众的权益诉求得到了保障。
今后,本所仍将全面落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切实维护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