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灞桥区农负办、区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灞桥区2014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近年来,灞桥区农负办、区纠风办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各项农民负担政策,认真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职能,灞桥区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灞桥区已多年无农民负担案(事)件发生,农民负担逐年减轻,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农村社会进一步稳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巩固灞桥区农民负担治理成果,严防农民负担反弹,为灞桥区经济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局面,按照灞桥区委区政府2014年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灞桥区农负办、区纠风办明确了今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今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一)进一步强化各项惠农、强农扶持政策落实兑现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国家各项直接补贴到农户的资金兑现,进一步规范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严禁截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严防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发生。(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和违反民主议事程序筹资筹劳,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平调、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三)继续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一是进一步加强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规定的项目、标准执行,收取费用时必须向农民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严禁各级各部门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农民收费。二是加强对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公开公正、质价相符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费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严禁将涉农公益性服务变为有偿服务,严禁向农民强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三是切实加强村级组织乱收费治理工作,严禁村级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借口向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收取各种手续费、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