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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圆满调解劳动争议案

2014-03-17 16:58  兵马俑在线

3月13日上午10点,一向“热闹”的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突然变得十分安静。原来“剑拔弩张”的争议当事人和和气气地达成了调解协议。更让人欣慰的是,在人民调解员的建议下西安某酒店老板当场兑现了十万余元的补偿款。

故事要从2013年夏天说起。在一个骄阳似火的中午,西安某酒店员工张亮(化名)的一纸申请书递交到莲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酒店补缴入职期间单位拖欠的社会保险金(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莲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请书后,将此案移交给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希望能将此案进行调解。

调解员了解案情后,立即去酒店与负责人沟通,希望能达成和解。起先酒店方面坚持要仲裁,根本不愿调解,但在调解员坚持不懈的登门普法后,酒店负责人终于转变观念,意识到应该严格按《劳动法》的规定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为大家创造较好的职业氛围。

经联系,该酒店的委托代理人主动来到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对企业23名员工的劳动纠纷进行调解,并承诺将主动为这23名员工补缴未缴的医疗、养老保险金。

随后,调解员细致了解、逐一记录了每名员工的诉求,并与酒店方面积极协商,终于在今年3月13日,这起涉及多人的劳动争议案在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圆满调解成功。

现场拿到补偿款的一名员工激动地说:“真没想到企业能将这些年没给我们交的三金都补缴了。这件事如果真闹上法庭解决的话,不仅拖得时间久,而且很可能使大家不欢而散。现在以这种‘和平’的方式快速解决了,我们真的很感谢人民调委会,也对企业恢复了信心。”

酒店负责人也感慨道:“莲湖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免费服务,为企业与员工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让我们没多掏钱就化解了较大的矛盾,真是做到了高效便民。”

参与调解的莲湖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多发于工作十几年的老员工。一些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甚至连劳动合同都没有签署,只注重工资和奖金,对于五险一金的意义并不了解。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后期不愿补缴,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是刚步入社会找工作的年轻人,就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五险一金的缴纳,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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