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食品机构改革交接转型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监管效果,我局执法人员不断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一是明确巡查重点。以人口密集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巡查范围;以一次性聚餐人数众多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巡查对象;以持证情况、个人卫生、索票索证及台账建立、餐厨洗消、设施工具分开专用、原料质量、违法添加和滥用、“三防”设施、留样制度落实、废弃制度落实等为重点巡查内容。
二是确定巡查频次。根据日常监管的情况、各单位的信用等级和规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对于综合等级较高的,降低巡查频次;对综合等级较低的,加大巡查频次;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和出现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或纠纷的单位,将作为重点巡查对象,每巡必查。
三是注重巡查效果。对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达到立案标准的坚决予以立案;对情节轻微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限过后立即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迅速进行处理;对存在犯罪行为的,将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是建立巡查长效机制。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现状和巡查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方式和人员配备,形成巡查工作常态化,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巡查长效机制的建立,最大限度地发挥巡查作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