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的通知》(市人计发[2011]18号)精神,结合临潼区实际情况,现就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截止2013年档案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在区劳动力市场已办理退休的失业人员和按145号文件已办理的退休人员。均可在劳动力市场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由本人向劳动力市场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西安市临潼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和所属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确认身份。
2、确认身份无误后由区劳动力市场填写《西安市临潼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花名册》,报西安市临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备案,由临潼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发放。
三、申报时间
动力市场托管的失业退休人员和办理145号文件的退休人员。如有符合申报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条件的截止2013年11月20日前请及时到劳动力市场办理,逾期将不予办理。
临潼区劳动力市场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