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责任考核中,如何让政绩考核民意升值,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高陵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硬指标,不仅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活力,而且推动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现在的街办干部整天沉在村组一线,给咱群众排忧解难,不仅服务态度好,而且办事效率高。家住崇皇街办的老党员刘大爷乐呵呵地对记者说。这是高陵加大民评官权重后,干部为民服务百姓评价的一个缩影,也是高陵创新考核机制的成功实践。该县考核办专职副主任刘焱说群众满意度系数是指挥棒,更是紧箍咒,通过测评可以反映工作缺位的地方,了解群众最迫切的需求,从而把工作做到百姓的心坎上。
如何切实扩大群众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的话语权,又让群众满意度测评避免流于形式?高陵县以建章立制为核心突破点,把目标责任考核中群众满意度测评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日前,该县印发了《高陵县服务对象评价办法》,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三个方面建立了群众测评体系,不仅将其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也将测评结果运用到镇街部门年终考核中。高陵县在原两代表一委员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新增了服务对象评价,并给予5分权重,使评价体系中干群比由过去的14∶6提高到现在的14∶11,占到了总分的45%。提高群众话语权分值是高陵县拓宽民意测评渠道的举措之一,该县也同时从单位分类、参与人员范围、评价方式三个方面统筹推进民意测评考核制度创新。打破单位分类常规,改变以往按照镇街、党群、政府、双管单位的分类模式,将全县98家被考核单位按照其服务对象的特点,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党政服务中心、县直机关工委、园区管委会和县考核办每季度组织一次测评,年终时进行汇总。参与人员范围扩大到村民、企业管理人员、退休老干部等,并且每次参与测评人员由各牵头单位随机确定。评价方式灵活多样,根据单位性质,通过采取召开测评会,开展入户测评,填写服务对象评价表、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引用随机和数据库抽样评价,使用电子评价器等方式进行测评,使结果真实度更高。
通过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的创新,高陵县推动了干部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密切了党群关系,让全县人民参与、支持发展的决心更大、力度更足,顺利实现了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六连冠,连续六年跻身陕西省十强县。在2013年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的局面下,高陵县通过考核引领促进作风转变、项目带动等,使县域经济发展保持了稳中有进、趋势向好的良好态势,前三季度,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3.6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44.15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