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建立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坚持关口前移,注重制度建设,2007年制定《阎良区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监管组织领导和内容、方式等,将区内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根据项目规模,投资额、功能等因素,随机抽取项目进行监管;重点监管工程项目的概预算、招投标、变更签证等关键环节,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项目造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国家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2012年对《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增加责任分工及问责办法,加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监察、审计、财政、发改、安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每年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制定监督实施方案,召开监管工作动员会、半年分析会和年底总结会,认真总结经验,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是实施科学监管。聘请工民建、土建、暖通、设计及预算、电气、建筑学、给排水等工程建设领域专家41名,建立区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专家库,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现场签证、工程量变更等关键环节进行认真评审、严格把关、科学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和前期准备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止财政资金可能承担的隐性风险。
四是规范招标投标。成立监管组织领导机构,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关于强化监管机制完善市场服务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区纪委监察局邀请专家评审项目承办单位招投标文件,对工程项目开标过程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五是强化现场监管。区监察局充分发挥工程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经常性开展现场督查,实行听、看、查监督机制:在工程前期,通过参加会议、召开座谈会、专门走访、个别谈话等形式听取各方意见,全面熟悉和了解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深入工地,看工程是否按期开工、工程材料是否保证质量,开工后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是否到位;检查工程承发包是否公开、公正、公平,有无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等问题;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踏勘、资料审查等日常监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概预算、开工、项目变更、竣工验收及实施过程等环节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规范进行。(西安市阎良区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