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分级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分散,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以务农和打工为主要生活来源,统一管理难度大。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根据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实行宽管、普管、严管三级管理,根据分级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诸如报到、汇报等依级别而定,既减少了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工作的影响,又保证矫正质量。公益劳动则由集中改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由社区服刑人员所在村级帮教小组,就近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使公益劳动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二是实行多层次教育。首先是入矫教育,接收前,根据基本情况,犯罪类型、认罪态度、现实表现等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制定不同的方案。其次是每月组织集中教育一次,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他们遵纪守法意识。第三是运用面对面的个别走访谈心教育,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矫正。第四是在重大节点及敏感时期、特殊时期进行重点教育,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本辖区安全稳定。第五是解矫前的激励教育,使其回归后彻底放下心理包袱,安心生产、生活。
三是做好帮困解难。在工作中,我们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思想、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安心改造,最大限度地预防其再犯罪。2011年,王某在解除矫正的前几天,突遇车祸,致使双腿骨折,其父母均为农民,家境较差,此时即将过春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将解除文书送达他家,又积极协调街道民政办争取民政救助1000元,使其安然地度过了春节。王某现在和妻子经营货车跑运输,不时地打电话或者到司法所来坐一坐。
四是创新个性化矫正。教育过程中,我们注重加强正面教育,使其正面认识社会,迷途知返。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分类施教,因人施教,不断提高他们的认罪意识,自新、自省、自律观念。我办原社区矫正人员万某被判盗窃罪,心理压力过大,不时有报复言语,我们结合其犯罪原因认为该对象只是随口说一下而已,目的是为其挽回面子(该对象家中生活宽裕,为人豁达大气、豪爽,社交面广),不至于危害社会,根据这一情况将其列为特殊管理对象,实行有限宽管,减少参加集中学习、公益劳动、报到的次数等,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其监护人询问基本情况,定期到其家走访,疏导心理压力。经过多次疏导,该对象情绪有所好转,自觉接受管理,解教前,自己出资2000多元清理村内垃圾。解教后,出资整理村里的路灯线路,解决了群众晚上出行难的问题,现在村委会指定他暂时负责组上的工作。
五是采取高科技手段。目前,我办已经对矫正期限在2012年10月以后解矫的2名重点矫正人员全面实现了24小时实时手机GPS定位。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跟踪监管,声音识别、身份确认,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和高效化管理。
六是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杜绝执法程序出现疏漏甚至违法行为,2012年4月,阎良区检察院在我办成立西安市首家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监察室成员由检察院监管科干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站的设立,加大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公正运行。
经过对解矫对象的跟踪管理,我办矫正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没有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现象。矫正对象能够很快融入社会,部分矫正对象在矫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走上了致富道路,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应有的成效,达到了矫正目的。截至目前,我办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2名,依法解除矫正7名,7名解除矫正人员全部转入安置帮教对象。5名在教人员表现良好,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无脱管、无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