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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司法局四举措、四必须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工作

2012-09-29 23:34  兵马俑在线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雁塔区司法局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注重实践,积极探索新的科学管理办法,有效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四举措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稳控工作。

一是抓好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社区矫正人员的请销假制度和社区矫正对象的GPS手机定位管控。二是强化监督教育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工作职责进行,确保矫正工作制度的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通过对矫正对象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感化教育、公益劳动等一系列教育矫正措施,帮助矫正对象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其重新回归社会。三是创新工作手段,实施因人施教。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类型、改造表现,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类,针对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个案矫正,突出管控重点。四是做好帮困扶助工作。在重要节日和特殊时段,开展走访排查,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矫正对象,真情关爱,开展帮扶救助活动。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的特殊情况,为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我们提出四个必须接收制度。四个必须就是指接收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人员必须符合四个条件。一是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提供由迁入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二是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提供迁入地固定住所证明,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如果住所是自己购买的必须提供房产证,如果住所是租住,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三是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提供迁入地工作单位证明或固定生活来源证明。四是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提供迁入地担保人。并且明确了担保人的三项职责,督促社区矫正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积极、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保持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联系,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督促社区矫正人员监控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每月一次以书面和每周一次电话形式向司法所汇报,并每月主动向司法所反馈社区矫正人员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反映。三项职责由担保人签字承诺保证做到。

实施四个必须后,强化了人户分离社区矫正人员迁居接收工作,避免了社区矫正人员,因随意迁居而造成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有力维护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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