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石榴、火晶柿子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了有效保护临潼区地理标志产品,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品质和特色,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9月5日上午,临潼质监分局召开临潼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座谈会,全区共12家石榴种植户、专业合作社参加了此次会议。
座谈会上,区质监局副局长温卫东就临潼石榴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向企业负责人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指出了目前临潼石榴在种植销售过程中特色不够鲜明,历史渊源有待进一步挖掘,申报使用标志的数量有待进一步扩大,并就目前临潼石榴的种植、销售及深加工等方面的有关事项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会上代表们畅所欲言,围绕临潼石榴的历史背景、地理特征、品质特色、生产销售情况展开讨论,在专用标志的规范正确使用、品种改良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会议认为,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范专用标志使用,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建议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及专用标志管理办法,规范临潼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二是加强领导。建议区政府成立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长,统筹协调全区的地理标志工作。三是加强监管,规范使用。加强对石榴、火晶柿子产销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各种假冒伪劣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加强宣传,广泛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临潼石榴的品质特色和营养价值,扩大临潼石榴的市场占有率。五是周到服务。对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指导其尽快使用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