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第三季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属要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8月下旬组织对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城改办、区旅游局、区妇联、区残联等单位的公共节能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节电、节水、用气、用油、办公用品、能耗报送等六个方面内容,并对节能工作管理制度、节能宣传活动资料、日常节能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单位能耗数据上报情况进行查看。
通过检查,全区各公共机构基本能够做到管理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到位、宣传氛围浓厚,并且都指定了专人负责节能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能耗数据报送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规范。为莲湖区节能工作长效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