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近期区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粮食局、教育局、民政局等13个单位进行2017年节前困难职工慰问金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分2个小组分头出发,奔赴各自所承担的被检查单位,为期五天。在检查中,个组认真查阅和核实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还有发放花名册,随后我们还对单位发放人员花名册总数的百分之十进行随机调查。针对查处的问题详细记录。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统一在办公室进行问题反馈。对反馈的各类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并将相关情况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2017-09-05 09: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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