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贯彻落实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1月7日,蓝田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毅刚带领执法人员,对辖区重点商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主要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重点查处7个方面的违法行为:一、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否落实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三、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培训。四、是否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导致发生严重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生产安全事故扩大。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六、是否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相关部门备案。七、是否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未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同时要求企业切实做好春节假日前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日常的巡查检查、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