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积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依法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切实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
2月26日,生态环境长安分局王江宏局长亲自带领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长安大队全体人员学习《条例》,结合实际工作,逐条进行讲解,着重从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予以解读。
3月1日,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长安大队制定印发了《关于2021年环境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分局《2021年度环评和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环评和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
3月3日,生态环境长安分局三级调研员陈曦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会议指出:一是全体执法人员要逐条逐句认真学习《条例》,结合分局近期印发的《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手册,熟练掌握各项法规法条;二是通过多种手段,积极向辖区企业宣传讲解《条例》,尽快让所有企业了解掌握,依法主动落实《条例》相关要求;三是以《条例》为主要抓手,启动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抽查、打击无证违规排污行为执法活动、持续开展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等多个专项行动,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夯实《条例》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