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和朋友喝完酒就开车上路,男子撞上另一辆车后又引发三车连撞。经鉴定,该男子血醇浓度达每百毫升280.53毫克,已构成醉驾。日前,碑林交警与法院等多部门联动,40小时内完成了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
10月9日22时许,西安市东南城角环城路上发生一起事故,嫌疑人贾某驾驶一辆南京牌照的车辆沿咸宁路由东向西行驶时,撞上一由西向北左转车辆,随后肇事车又冲上西北角人行道向北逆行50米,撞上了正在等红灯的3辆车,造成4车受损、5车连撞的后果。后经鉴定,嫌疑人贾某血醇浓度达每百毫升280.53毫克,已构成醉酒驾驶。
10月10日上午,碑林交警大队完成基本侦查工作,下午血检结果生成;17时将嫌疑人贾某刑拘,同时告知碑林区法院,该院立即启动认罪认罚“一站式”快速机制,与碑林区检察院同时介入。
10月11日上午,碑林交警队完成该案4起车损民事赔偿调解处理;15时移送碑林检察院审查起诉,碑林检察院启动认罪认罚制度,同时通知律师为贾某提供法律帮助;17时30分碑林检察院将案件起诉到碑林区法院,经审查案件,并核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各项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完整性,碑林区法院决定次日上午开庭审理。
10月12日9时30分,碑林区法院在碑林区看守所速裁专用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当庭宣判,鉴于被告人贾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均已取得谅解,足额缴纳罚金,以贾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贾某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10月14日 西安晚报 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