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公布,并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日前,纺织城食品药监所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利用微课堂认真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
重点学习了条例中特殊食品的特殊监管要求、进口无国标食品的范围、特殊食品的特殊监管要求、明确利用会议讲座等形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处罚措施、重点监督的行业、违法企业负责人员的处罚措施等十三项亮点内容。
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的基层监管实践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落实了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新发布的实施条例,体现了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解释了食品行业对于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诸多疑惑,使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的落地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促进食品行业发展将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所长吕俭庚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新条例的实施对促进科学监管的现实意义;二是要进一步在全所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利用日常下企业检查等机会做好新条例的宣传学习、提高行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