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周至县居民医保办事指南看这里 ↓↓↓
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2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针对非西安市户籍人员)
注意:2021年1月1日(含)起出生的新生儿,当年只参保不缴费,须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带户口本在北大门政务中心居民医保窗口办理),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出生满90天以后办理参保登记的,从办理参保登记次月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参保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
2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需提供户口本变更记录或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信息变更说明
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
1身份证和社保卡
2.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认定材料(暂住证/居住证/居住证明)
2.2异地转诊人员——西安市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
居民医保停保所需材料
1停保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可代办)
居民医保住院零星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病案首页,医院盖章(异地就医还需提供入院记录)
2住院发票原件,医院盖章
3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若无汇总清单,医院需出具证明)
4异地就医证明或本地就医情况说明
5患者身份证及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少年儿童提供户口本、监护人的身份证及银行账户复印件)
注:骨折、外伤、中毒等特殊情况需写清详细受伤经过,同时提供全套住院病历;骨折取内固定需提供第一次骨折报销结算单复印件;属正常分娩需提供分娩记录,属流产住院的需提供出院小结。
居民医保门诊急诊抢救费报销所需材料
1急救病历,医院盖章
2急诊发票原件,医院盖章(如急救后转住院需提供住院挂账发票复印件)
3急诊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
4异地就医证明
5患者身份证及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少年儿童提供户口本、监护人的身份证及银行账户复印件)
注:骨折、外伤、中毒等特殊情况需写清详细受伤经过。
咨询电话
029-87117201
办理地点
县政务中心一号楼一楼医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