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两不误,根据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分区分级防控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周至县实际,为尽快恢复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等市场经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
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涉及的行业范围
(一)恢复营业的范围:主要包括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等经营场所。
(二)暂缓营业的范围(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1.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网吧、歌舞厅、洗浴场、足疗店、游泳馆、按摩推拿、美容院、健身房等文化娱乐休闲场所;
2.农家乐、夜市、活禽市场;
3.各类诊所;
4.各类培训机构。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营业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经营企业是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各经营场所法人代表(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完备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和人员职责,全面落实以下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岗前培训。各经营企业开业前要组织员工登陆“西安市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专题班”进行岗前网上培训学习(该专题班为免费培训,网址https://yjwy.sset.org.cn)。
2.人员管理。对疫情防控期间由高疫区返回周至的从业人员,需做好信息登记,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后方可上班。
3.基本保障。各经营企业要根据营业场所的面积和人员准备红外测温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同时有条件的要设置单独隔离间。要增设专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废弃防护用品,对收集的废弃物要规范地进行消毒处置。
4.日常管理。各经营企业每日营业前及停业后要对工作场所各进行一次消毒,全体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在门店口设立入店人员体温检测岗,加强员工及顾客健康状况的监测,建立专项台账。
5.精准防控。各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县联防联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向县电信局工作人员申请注册 “一码通”监督员账号(申请注册时间为本通告发布日起两日内,联系人:李磊,联系电话:15339279789),要求顾客扫“一码通”(条件不具备的顾客进行登记)、佩戴口罩、测温正常方可进入营业场所。
6.人员安全。各经营场所要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人员密度较大的营业场所要严格控制人流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确保不聚集、不形成新的疫情交叉点。
7.餐饮管理。各餐饮企业必须证照齐全,现阶段禁止顾客堂食或集体聚餐,通过外卖配送、上门自提等方式进行订餐。酒店、宾馆内有餐饮服务的企业实行服务人员与顾客之间“一对一”送餐服务。
8.应急措施。各经营场所若发现有发热和身体不适人员,要第一时间上报县疫情指挥部(联系电话:63615910)和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对异常人员就地进行隔离,其余人员封闭管理,不能外出,不聚集,等候县疫情指挥部的指令和医务人员的到来。
9.接受监督。各经营场所要自觉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按照行业管理要求执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凡不听劝阻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严格落实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
1.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督促推动恢复营业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在具体落实中,县城区域各营业场所,分别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深入宣传、督促、指导落实防控措施(其中酒店、宾馆由县公安局负责;餐饮行业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理发店由卫生健康局负责)。县城区域外的营业场所,由所在镇街负责宣传、督促、指导辖区内营业场所落实防控措施。
3.加强对营业场所落实防疫措施的检查。县上成立检查组,对县城区域分片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抓督查。对检查中发现未有效落实防控措施的经营场所,一律予以关闭。
周至县复工复产咨询服务电话:87117808 87118239
周至县联防联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指挥部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