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副县长周训良召集县政府办、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供销联社、茂源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专题研究推进承接省供销集团移交三家企业股权投入工作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承接供销集团移交三家企业股权投入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就继续做好承接工作,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讨论。会议指出,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做好承接省供销集团移交三家企业股权投入工作,对于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能、扎实做好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不断带动贫困户增收效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研究并决定了如下事项。一、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在承接工作中承担的职责。1.县扶贫办承接企业原先承担的贫困户档案资料,做好扶贫政策和带贫机制的指导工作,发挥好助贫带贫作用;从扶贫的角度履行监管职责,保证股权收益能及时足额兑现给贫困户;承担股权项目的上级迎检以及各项相关协调工作;该项工作由县扶贫办副主任李文博同志牵头;2.县农业局作为产业扶贫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上对三家企业进行监管和技术指导;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副局长王振刚同志牵头;3.县财政局负责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协助指导茂源公司对省供销集团移交周至县的福地、中冠、润德等三个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副局长刘静同志牵头;4.茂源公司代表县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对三家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和投资收益进行监管;严格按照《公司法》对国有公司股权投入各项规定进行规范操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5.县供销联社做好与省供销集团以及茂源公司联络协调工作。
二、相关部门要于2018年10月25日前完成以下工作:1.县农业局与茂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书;茂源公司与福地、中冠、润德等三个企业签订股权投入协议书;县农业局、茂源公司、三家企业、贫困户签订带贫机制四方协议。2.茂源公司协助三家企业完成营业执照变更工作;3.茂源公司完成接交后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财务会计核算等相关工作。
三、由茂源公司聘请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于2018年10月31日前对三个企业财务运行状况进行全面审计,摸清底数,掌握企业现状,确保贫困户收益得到兑现。县农业局、财政局、扶贫办配合参与此项工作。
四、县农业局、茂源公司确定一名董事、一名财务总监,专门负责三家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全力推进该项工作有序进行。
六、各相关单位要按时限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县政府将于2018年11月初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工作进行验收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