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
地价调整完善听证会公告
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7〕)113号)以及国土资源部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利益,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之规定,我局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拟定于2018年6月14日举行周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8年6月14日下午3:00
二、听证会地点:周至县政府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4日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建设用地科提出书面中请。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周至县国土资源局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周俊霞 电话:029-87111278
六、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听证会须知》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须知》
附件2:《听证会申请书》
周至县国士资源局
2018年5月13日
听 证 会 须 知
一、凡户籍在周至县区域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代表单位参加听证的,须提交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听证会申请人经周至县国土资源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听证代表申请必须于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送交周至县国土资源局。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了解、熟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周至县实际情况,对本次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10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六、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七、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八、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听 证 申 请 书
申请人姓名: 住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住址: )
(代理人:姓名: 住址: )
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 。
依据和理由: 。
此致
申请人: (签字或者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