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优化灵活自主用人机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有效压缩控制政府运行成本,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定位高层次人才需求。近日,雁塔区委编办制定印发了《西安市雁塔区高层次聘用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全区高层次聘员岗位设置、员额管理、选拔招聘、考核管理等,建立高层次聘用制人员管理机制。
《办法》所称高层次聘用制人员是指雁塔区机关事业单位根据重点工作任务需要,在核定的员额内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权利义务,从事管理、专业技术支持或服务工作的高层次人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
《办法》共分为总则、岗位设置、员额管理、选拔招聘、薪酬待遇、考核管理、附则七个部分,共32条。《办法》在人才需求上突出高学历、高能力、高素质的高层次定位标准,招聘人员至少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目标;在员额设置上坚持精简高效,从严控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前置审批制度,由区委编委统一审批;在薪酬待遇方面适当提高,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在人员管理上实行分级分档,统一管理,高层次聘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按1:1.5:7.5的比例全区控制,设置10个工资档次,建立聘员晋升机制,形成人才梯队建设;在考核奖惩上实行量化目标管理,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正向绩效奖励,对未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给予相应惩戒直至退出聘用。
《办法》出台后,雁塔区委高层次聘用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将建立合同管理、考核管理、薪酬待遇标准及晋升办法等配套政策,规范高层次聘员日常管理。通过建立高层次聘员管理机制,将进一步优化雁塔区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工作活力,为雁塔区加快实施“一区五城一根本”总战略,全力建设全国一流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城区提供充分有力的人才保障。
(来源:西安机构编制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