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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破获新型“套路贷”,现身说法谨提防

2018-09-14 16:56  来源:雁塔区人民政府网站  兵马俑在线

9月10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雁环路派出所召开案情通报会,雁环中路派出所副所长陈慕彬详细介绍了该所破获的一起“套路贷”非法拘禁案件。

5月9日16时00分,王女士报警称其丈夫赵某于5月8日12时许在雁塔区世家星城55号楼公司接了一个电话然后下楼离开,到5月9日赵某电话仍然打不通。期间王女士收到赵某发来的信息显示SAVEMESOS(救我,求救),怀疑赵某被人绑架,随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击,同分局刑侦大队根据线索在未央区华森商务酒店608房间将受害人赵某解救,现场抓获嫌疑人曾某、杨某和吴某。经过突击审讯,嫌疑人杨某交代其还有五名同伙在未央区留园别墅居住,民警迅速赶到留园别墅,将另五名嫌疑人抓获。在现场,警方还查获了该团伙交易所得的6辆汽车和赃款65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曾某以“套路贷”的方式向受害人赵某放款40万元人民币,赵某实际拿到手的只有23万元人民币,却打了40万元人民币的借条,逾期后赵某无法偿还虚高利息,嫌疑人曾某伙同杨某驾车将受害人赵某带走,事先安排同伙在未央区华森商务酒店开好用于拘禁赵某的房间,由其他5名嫌疑人轮换看管,让赵某还钱。

本案,嫌疑人利用受害人急用资金周转,将40万元现场转账放给受害人后,受害人就按照20%的利息现场从收到的借款中给嫌疑人返回了8万,再加上所谓的服务费和辛苦费9万,共计17万元。实际受害人拿到手里的钱只有23万,但是打的借条和放款记录仍是40万元。借款期限为二十天,还款是按照40万本金偿还,从借款的第一天按照40万本金的一半也就是20万计算,按照20%利息每天还10000元,到第二十天必须还完本金40万,受害人到了第二十天已经还了20万,因为资金周转不开,剩余的二十万受害人没有及时偿还,拖延了一些时间,嫌疑人就告知受害人已经逾期一个月,让受害人按照逾期的20万本金的20%,每天还4万,共计让受害人偿还120万。

通过审查发现,该犯罪集团成员都是福建顺昌县人,头目为陈某。“套路贷”属新型犯罪形式,该团伙以长期向他人放贷牟取巨额非法利益。该犯罪团伙6名成员已被雁塔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另外两名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已进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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