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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安排部署2017年秋季开学期间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2017-08-30 09:25  来源:雁塔区人民政府网站  兵马俑在线

日前,雁塔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开学期间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区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在8月底9月初,对辖区校园食堂及其周边的食品经营企业、小饭桌及小摊贩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时,组织学校负责人、学校食堂负责人、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对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排查风险隐患,强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一是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规和专项检查。学校要把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纳入学校章程,全面落实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是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隐患排查。要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以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特别是以参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集中力量在学生秋季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半个月内对所有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设施设备及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9个方面30项关键环节控制点,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要及时复查,并向社会公示。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学校校园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企业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抽查并从严查处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台账和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召回、下架退市食品。

四是加强对小饭桌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召集已备案小饭桌负责人召开会议,约谈相关负责人,宣贯法律法规,落实承诺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按照《陕西省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对已经备案的小饭桌进行检查,要求开学前全部检查完毕,并将检查情况通报相关单位。开学时安排专人在学校门前巡查,发现未经登记的小饭桌要进行追踪调查,并将调查情况通报街道办事处。对于新开办的小饭桌,要指定专人帮扶提升,督促其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联合相关单位依法取缔。

五是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将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区域分段划片,落实到具体人员,制定巡查计划,增加巡查频次,对辖区实行全方位、流动式、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实现校园周边食品市场无缝隙监管。同时,积极推动学校食堂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在高等院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中分别推出一批透明厨房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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