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6号)有关精神和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对陕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评估。同时,抽查、核查有关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有关学校、幼儿园。为做好本次评价工作,要求各区县按照《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说明》(见附件),组织安排好社会人群、教师和学生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核查时间
2018年6月24日—30日。
二、评估核查对象
实地核查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三、问卷调查安排
1.调查内容
问卷主要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依法治教、总体评价等4个方面。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主题内容两部分组成,问题在10至20个之间,分单选题、多选题和开放式问答3种类型。
2.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群(社会问卷)、教师(教师问卷)、学生(学生问卷)。其中,学生问卷分为中小学生、中高职学生、普通高校学生3类,共计5份问卷。
3.具体实施
接受调查者扫码进入问卷。也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扫码参与问卷调查。
(答题二维码)
4.答卷说明
填答人扫描二维码进入问卷后,先填写基本情况栏,系统根据被调查者填写的职业分配问卷。除勾选“教师”、“学生”以外的其他填答人,均使用社会问卷。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四、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