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莉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区《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区政府副区长何侃,食药监局、农林局、卫计局、粮食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公园路综合市场、西飞保障中心、“白菜心”餐厅、振钢熟食店,详细检查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设施配备、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加工环境、检验检测、食品储存销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制度落实情况。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区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局局长邓良锁关于全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汇报。一致认为,全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检查组围绕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农产品检验检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莉就全区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提出相关意见。一是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区食安委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健全监管网络,夯实监管责任。二是要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创新监管举措,整合监管资源,加大对食品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合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要加强宣传。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执法干部依法行政水平、食品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